校内各单位:
专家津贴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关怀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制度,也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按时准确发放2018年度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拨的专家津贴。现就开展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本次核查对象为在川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0年至1994年终身享受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在管理期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十批、第十一批)四种类型的专家信息。
二、核查内容
(一)按月享受以上津贴的专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职务,所学专业、学科方向、通信地址、已经办理使用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津贴的相关卡号。
(二)因离退休、去世等原因停发津贴,但未及时报告的专家信息。
(三)因机构改革、调整、调入调出、离职、辞职、取消称号等原因引起专家变动的情况。
(四)历年来本单位专家津贴发放过程中出现的结余资金数额、结余原因等。
(五)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四川省享受津贴专家信息表》,请各单位认真核实专家信息,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于4月18日前报送(纸质版报送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17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单位享受津贴专家情况。
(二)本次开展专家信息核查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三)核查的专家信息情况。包括需要重点说明的专家变动信息,专家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情况。
联 系 人:曾晔 刘继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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