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关于门诊特殊疾病实行“三定”相关问题
的解答》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对《关于门诊特殊疾病实行“三定”相关问题的解答》的审定意见,修改完善后,现已印刷,预计明天(12月9日)送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已在四川省医保中心办理了门诊特殊疾病审批的教职员工,请于2011年12月19日—23日上班时间,到校医院办公室(校医院二楼),领取《关于门诊特殊疾病实行“三定”相关问题的解答》,并按校医院要求进行相关资料登记(具体要求见校医院通知)。联系电话:87600480。
2、准备在四川省医保中心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退休教职员工,请于下周的上班时间,到校退休科办公室(晚晴苑一楼),领取《关于门诊特殊疾病实行“三定”相关问题的解答》。联系电话:87600422。
3、校内各单位有需要纸质《关于门诊特殊疾病实行“三定”相关问题的解答》的,请下周的上班时间,到校社保中心办公室(办公楼426房间),领取。联系电话:87600237。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来源: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