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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2013年出国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2012-12-26 11:59:49 来源:彭云 分类:学院通知公告 阅读量:

关于报名参加2013年出国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质量,为我校青年教师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其国际交流水平,同时为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做好前期准备(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必须首先取得相应的英语水平资格方可申请公派出国),学校将继续组织我校教师参加四川大学出国外语培训部(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培训点)组织的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2、原则上为我校教学科研单位的一线教师; 3、能够保证本培训与培训期间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不相冲突,否则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自理(无故旷课3天者,取消学习资格)。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请申请人下载申请表及协议,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于2013年1月11日前统一将申请表及协议报人事处师资办(九里校区行政楼415)。 三、培训形式 (1) 全日培训班: 时间:2013年2月25日(周一)至2013年7月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大楼招生办公室 培训方式:脱产 培训费用:6060元/人 (2)业余时间培训班 时间:2013年3月7日(周四)至2013年12月,上课时间为周二晚、周三晚、周四晚、周六全天上、下午 地点:校内 培训方式:非脱产 培训费用: 8475元/人 四、参加培训的教师与学校签订短期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要求的英语水平,培养费由学校全额报销,否则由个人支付培训全部费用。考试合格获得结业证书者,自发证之日起五年内可免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 五、参加培训的教师在2014年1月参加考试并获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可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2015年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2年12月26日

来源: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