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个人的工资分项中新增“单位社保费”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1066vip威尼斯校长办公会议纪要(西交校办纪[2013]1号)的按照要求学校工资条中“增加反映学校缴交的各类社保经费的栏目”,经人事处社保中心、劳资科、计财处会计电算化科的共同努力,已完成相关工作,近期将在参加社保的教职工个人的工资分项中新增“单位社保费”项目,请周知本单位教职工。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的要求,为每个教职工的工资总额(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第一号令: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根据教职工参保情况,学校为在四川省参加社保的教职工缴交单位社保费率:11.3%,原合同制人员另加单位养老保险费率:23%。学校为在成都市参加社保的教职工缴交单位社保费率:30.7%。
若有不清楚的事项,请电话(87600237或87600056)咨询人事处社保中心。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来源: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