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精神,教育部决定今年7月开始进行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以及进行教育部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教育部科技奖励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2016年度国家科技奖遴选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需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推荐前需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五、拟申报教育部奖的老师,请务必于2015年6月15日前在科技处成果管理科登记备案(成果项目名称、申报奖种)。科技处成果管理科于6月15日至7月5日进行推荐书初稿审查工作。
六、网络填报时间:2015年7月1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日。
七、请老师务必于8月5日前上报纸质材料到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具体要求是: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6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